1月27日下午,记者从“一府两院”咨询服务会场了解到,2007年,天津园林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其能更细化、更方便执行操作。
自从2004年9月14日《条例》通过后,一些具体问题难以操作,比如《条例》中涉及的“树木所有人有依法获得赔偿或者合理补偿的权利”问题,因为没有具体、统一的赔偿标准,给执法带来了很多困难。不过,这一问题即将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园林部门将出台有关赔偿的具体实施措施,该措施实施后,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或因抢险确需砍伐、迁移、强行修剪树木的,树木所有人将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另外,鉴于目前天津各种公园存在的设施不全、公园绿地概念界限不清、养护管理不规范、经营管理混乱的现状,园林部门正在着手出台《天津市公园管理条例》。据悉,这部条例出台后,现在很多面积狭小的公园将降格为公共绿地,而新建设的公园将不允许大面积的硬铺装出现,新建公园的绿化面积必须达到70%。
天津市园林局局长马连勇说,保护绿化成果意义重大,完善的法律法规将使《条例》更好的落实,加快天津的“创园”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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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已委托广州大学负责编制有关红树林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材料,正式展开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工作,目前有关申报工作正顺利进行中。市林业局有关专家表示,《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大大提高全民依法保护和自觉发展红树林的意识,有利于我市成功申报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相关链接 我市现有红树林520.5公顷 红树林在保护沿海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我市红树林区是我国红树林的原生地,据市有关部门经实地调查鉴定,目前我市已确定的红树植物有17种,全市红树林面积520.5公顷,主要分布在镇海湾、广海湾、黄茅海3个江河入海口区域,其中在镇海湾内湾滩涂,保存着集中连片面积134.4公顷,林相茂密整齐、平均高达4米的白骨壤、秋茄等天然红树林,是广东目前保存最好的红树林之一,另有宜林地约1300多公顷。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经实地考察后认为,江门市保存有集中连片的红树林群落在我省甚至全国红树林区均属罕见,是十分宝贵的湿地资源之一,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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