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就正在起草的《牡丹江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遏制城市狗患,一纸新规即将出炉。日前,市公安局就《牡丹江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向畜牧、物价、卫生、城管、建设等部门及社区居民征求意见。
新规适时而定,社会各界人士对此表示认同并积极响应。经过多日考证,在限养区的划定、养犬登记备案制度、养犬应具备条件等方面,各方与公安部门意见一致,但在联合执法、收费标准、养犬数量、落实处罚等方面,他们依据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市城管局市容科科长郑国义说,对于宠物管理,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及时清除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但受条件限制,这些规定在执行中很难落到实处。出台新规时应注重各部门联合执法,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
市园林处公园管理科科长张云山说,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狗的现象很多,但因没有行政处罚权,一直未能抑制这种现象。随着犬只数量的增加,管理起来更是力不从心。新规出台时应细化执法环节,由公园、广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管,行政处罚则依靠公安部门来执行。而且一旦新规出台,还应加强各部门联合集中整顿,强制管理。
市畜牧局副局长李波告诉记者,据粗略统计,按全市现有4.5万条犬计算,至少有一半未进行免疫。在出台的新规中,应赋予畜牧部门一定的执法权,对犬只实施强制免疫。
积善社区党支部书记牛杰认为,社区里养大狗、好狗的情况很多,对这些养狗人来说如果养犬收费很低,很难起到限制作用,为达到有效控制养狗的目的,他认为应该提高养犬收费标准。东丹社区工作人员任娟和牡丹社区工作人员孙春香对此也有同感,他们认为应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她们认为,社区经常入户调查,对居民养狗情况比较了解。出台的新规中应强化社区职能,让社区辅助相关部门落实犬只收费制度。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就犬只收费一事,市物价部门也正在积极考证。据市物价局纪检组长姜世忠介绍,目前,物价部门正在与外地市进行沟通,参照他们的价格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此外,记者从立新、大庆、七星等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民警正在社区向居民发放问卷,征求居民意见。
来源: 牡丹江日报 作者: 唐风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