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纠纷」
宠物扰邻纠纷难取证
“缓解养犬人与限养人之间的矛盾”,自200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起,这句话经常被职能部门提起。但是,自2003年至去年,北京多次发生小区宠物犬集体中毒事件,2005年3个月内,北京就有两个小区50余条宠物犬集体中毒身亡;去年10月,昌平区北七家温泉花园20余只流浪猫狗以相同症状死亡。
“养犬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慧忠里第二社区副主任刘艳霞坦言,其所在小区就曾发生过犬伤人事件,而犬吠、扑人、随地大小便,也一度是邻里纠纷的主要症结,“后来成立了志愿者队伍,清理犬粪,监督养犬人行为,局面才有所好转”。
《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加上原来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执法者等于拥有了双重执法利器。犬扰民、伤人均可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但据一位基层民警讲,他曾接到过几起宠物扑咬吓坏儿童报警,但因难于取证,最终费尽周折,只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