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偶宠物网5月13日讯:今年9月1日《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实施,目前我市已启动了犬只定点免疫检疫工作。
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养犬将实行检疫、免疫和登记制度。海口本市城市建成区内居民养犬的,应当取得动物卫生部门监督机构出具的犬只检疫合格证明,并按规定注射疫苗,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犬只免疫证,并在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今年,省农业厅在海口市先行试点,开展狂犬病防治工作和实施定点检疫、免疫,目前已在我市启动了5家狂犬病检疫免疫定点单位,海口市动检站作为动物卫生监督主管单位也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
据调查,目前我市也有部分协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犬只疾病诊治和狂犬病疫苗注射业务。
据市动检站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逐步开展全市犬只养殖现状调查,同时还将加大对全市犬只疫病的监测和防控,逐步完善犬只救助和防疫体制等。
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市民可拨打动检部门服务电话66719967咨询,免费接受犬只疾病诊治、护理、营养等饲养知识解答服务等。此外,该站还计划在今年开展系列狂犬病防控进社区活动,为市民提供犬只上门检疫免疫服务和相关咨询活动。
目前海口已启动5家狂犬病免疫检疫定点单位,分别是海府一横路省动物疫控中心动物门诊部(65332104)、金贸西路海南省动物生物制品供应站动物门诊部(68653833)、西沙路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小动物防治中心(66719967)、琼州大道31号琼山畜牧兽医中心(13976676646)、海甸二路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动物门诊部(66165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