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上8时15分左右,被告徐女士驾驶自己的出租车途经县府街七一剧场什字路口时,将横穿马路的一条小狗撞倒,在为狗治伤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后经南街派出所出面协调事态没有进一步发展。后来小狗贝贝在送到宠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是王女士就将徐女士连同她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一起推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3000元的经济赔偿。因为狗主人没有有效的法律证据证明小狗贝贝的品种和价格,案件一时搁浅,当日没有进行最终判决,法院在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核定品种和价格后,将做出最终裁决。
记者感言:近年来,随着我市饲养宠物人群的增加,宠物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疾病传染等方面带来的负面作用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如果相关部门不及时出台一定的法规给予规范,将来“狗事”纠纷不断”,“狗命关天”的事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