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当事人均有过错,损失各负一半
□本报记者 何可寒
狗狂叫 引出人纷争
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的韦大国,在去年10月11日下午,他到村头卖了啤酒瓶回家,途经邻居韦老汉家门口时,一只大黄狗突然窜出,凶狠地狂吼着向他扑过来。韦大国在慌乱中捡起地上一块石头砸向大黄狗,只听见一声惨叫后,大黄狗一瘸一拐地跑开了。
年过六旬的韦老汉听见自家的狗叫得凄惨,从屋里冲出来指着韦大国破口大骂:“我家狗招你惹你了,你砸它?狗被你弄伤了,你要给我的狗付医疗费。”说罢上前拽着韦大国的衣服不放。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并动起手来。在拉扯过程中,韦大国的右手撞中韦老汉的左脸,韦老汉摔倒在地。其他村民闻讯而至,极力劝阻,韦大国与韦老汉才气乎乎地各自散去。
韦老汉回家后,老觉得耳朵有不适感,而且近距离的声音也听不到,他认为过两天就没事,可直到第4天,听力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糟糕。家人觉得不妥,便叫他到医院查个究竟。于是,家人便陪他到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却让他和家人吓了一跳:左耳外伤性耳鸣和左耳鼓膜内陷。“会不会被打后还得其他大病?”这样一想,韦老汉当天便登记住院。韦老汉住院期间做了全身检查,查出患高血压和肺炎,便一并治疗。
耳受伤 公堂讨赔偿
韦老汉住院治疗11天,花去2500余元医疗费。出院后,韦老汉找韦大国索赔却被拒绝。
“打了人竟不赔偿,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呀?!”韦老汉咽不下这口气,将韦大国告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等共计4100元。
今年4月初,金城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韦老汉说,我养的大黄狗没有咬伤韦大国。韦大国用石头砸伤我的狗,我说了他几句,就被他打了几耳光。我被打后感觉头昏耳鸣,于是到医院检查,医生让我住院治疗。我住院期间需1人陪护,共支付医疗费2500多元,有医疗费发票为证,另外因住院而造成误工损失,也理应获得赔偿。
韦大国承认自己拿石头砸伤了韦老汉的大黄狗,但拒绝承认打伤韦老汉,他说:“韦老汉借机公开谩骂我,还先动手打我。我是为了制止韦老汉的侵权行为,用手推挡了几下,不小心碰到了韦老汉的脸部。”韦大国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韦大国还提到,韦老汉在住院期间,不仅医治外伤,还治疗高血压、肺炎等其他与受伤无关的疾病,因此他不同意赔偿医治高血压、肺炎的费用。
法官试图当庭调解,但因韦老汉坚持要韦大国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而韦大国坚决不同意,调解无效只好作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