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7月14日,伦敦举行了一次国际选美比赛,被认为是世界最早的选美比赛。
算起来,到明天,距离这次比赛将整整95年。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选美比赛从出现到火遍西方世界,再到走进中国百姓的生活,背后是一个时代在观念上的变迁,折射的则是整个中国行走的脚印。
十多年前,选美对于中国内地来讲还是一个陌生且略带着诱惑的字眼,七分反感和三分艳羡的心态就像是看着古代帝王选妃一样。
四五年前,尽管选美已经公开化地嵌入一些人的生活,却谜团依旧。
然而,如今,对选美最初的迷惑不解早已成了过眼云烟,选美比赛融入了当代的城市生活,为普通人寻觅出人头地的机会,为城市营造高品位的娱乐文化……选美,已经成为现代都市娱乐文化与时尚消费的一部分。
“选美大赛”爱你在心口难开
当时的评选标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学历和特长,另一个是长相、才艺等,也包括对身材的要求,不过这一点被叫做整体表现。
选美活动在世界上出现70余年后,中国人才刚刚开始嗅到它的气息。而它的出现,也是以一种半遮半掩的方式出场的。
上世纪80年代末,广州电视台推出第一届“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被认为是开内地变相选美之先河。尽管其内容与目的完全符合选美活动的内涵,但在当时其只是以“模特大赛”来冠名,没有出现“选美”字样。
当年这个节目的筹备和发起人之一、“美在花城”大赛艺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宁肖周,如今已经是著名的电视文艺策划。回忆当初,宁肖周说,当年“美在花城”模特大赛这项活动是在“两难”的情况下举办的。
“当年广州电视台是全国市级电视台最晚成立的,成立之初面临两大难题,一个是节目创意问题,一个是广告收入问题。”于是,一个类似选美比赛的青年模特大赛的点子冒了出来。
然而,在当时的中国,没有任何地方有过类似的活动经验,虽然广州毗邻香港,而当时香港小姐评选已经举办了很多届,港姐出来的明星也已经逐渐被内地人接受,然而明晃晃地把“选美”两个字打出去,还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这样一个类似破冰的活动,效果一度很令人担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报名非常火,在15天的报名期内竟然有几千人报名参赛。当时的参赛要求是,年龄在18~25岁之间,未婚、未育,无犯罪记录等。
当时的评选标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学历和特长,另一个是长相、才艺等,也包括对身材的要求,不过这一点被叫做整体表现。
“那时也纳入了泳装环节,不过那时的泳装还比较土,不像现在这么时尚。”宁肖周说,“当时改革开放进行了快10年,整个社会受外界影响都比较大,特别是整个综艺节目的走势也都受到香港的影响。国内广告业刚刚起步,对广告新星的需求量也很大,很多有这方面渴望的年轻人也蓄势待发,所以说当时举办这个活动也是与当时的社会需求、广告经济收入需求以及整个综艺节目的需求相适应的。”
不登大雅之堂的尴尬
从《北大女生拒绝选美》到妇联的公开反对,自此,国内的“选美”大多刻意回避“选美”这个字眼
有了最初的尝试者,很快,类似于形象小姐、城市之星、网络小姐之类的“变相选美”大赛从90年代初开始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孩开始试着尝试这条新的成名之路。
但随着选美活动轰轰烈烈的发展,越来越多选美性质的比赛让争议暴露出来,反对的声音也愈来愈激烈。
1993年,北大女生高菁的一篇《北大女生拒绝选美》轰动一时,甚至获得当年的“中国新闻奖”,引起全国100多家媒体转载、采访,并引发大讨论。同年的“北京小姐”选美活动在北大设立了报名点,但应者寥寥。组委会特为北大女生延长5天报名时间,不断贴出大幅广告一再强调8万元奖金、空调、纯金王冠等,但报名处依旧门可罗雀。
1994年,全国妇联公开表态反对举办选美比赛,认为“美女经济”的泛滥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如过分强调女性外在的美丽性感,实质是将女性物化和商品化;选美让以貌取人成了某些用人单位的录取标准和价值取向等。
自此之后,国内的“选美”大多刻意回避“选美”这个字眼,由于规模小,缺乏控制,“选美”活动还曾传出“闹剧”,如某某小姐被“包”、某某小姐被打……公众的厌恶情绪一时也不断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