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退休干部陈育华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北京所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支状况,被告知此事不归其管辖。日前,陈育华向东城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赔礼道歉。北京市公安局犬管科官员黄志民称,养犬人的钱虽然都交到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不过是转手人,所有款项都划归各区县财政预算管理。养犬人交纳的费用均用在犬身上,如狂犬疫苗的免费注射、养犬法规宣传、各职能部门及基层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笔者的家人近日就被一只狗添了腿部一个旧伤疤,由于担心感染狂犬病毒,不得不去接种疫苗。然而,十年前只需要五六十元钱的狂犬疫苗接种,如今价格高昂得吓人:按照体重收费,体重70多公斤要两千多元!如此收费,那些经济状况不佳的人,如何交得起钱!说不定,有些人就是因为想节省这点钱,抱着侥幸心理未接种疫苗,而遭遇狂犬病发作的不幸。
由此,我对公安机关相关官员的说法表示质疑:养犬人交纳的费用均用在犬身上,如狂犬疫苗的免费注射、养犬法规宣传等,事实果真如此吗?北京的状况怎么样,笔者不敢妄自评论,但以笔者所在的这个中部地级市来看,狂犬病疫苗接种贵得吓人,谈何“免费注射”;养犬法规的宣传更非常罕见,导致本地许多居民不知危害而擅自养犬。由于执法管理不到位,这些犬只很难判断有哪些是真正接种了疫苗的,它们到处乱窜,随时可能伤人。一些知道狂犬病厉害的群众对此强烈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管理服务费”要真正用于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必须给老百姓交一笔明白账。尽管法庭还没有决定是否立案,但这事总会有个部门负责,那些具体负责的部门,不妨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而不必非要等到法庭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