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根据规定,饲养宠物狗必须佩戴狗牌,禁止饲养大型犬,公共场所禁止狗进入,但有些市民不仅牵着宠物狗或大型犬到公共场所,而且任其践踏草坪,破坏环境。这种做法不仅扰乱了其他市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增加了一些不安全因素,同时还给环卫工人打扫卫生带来了很多不便。
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是供市民休息、休闲、散步、娱乐的地方,狗虽然是人类的朋友,但时不时地出没于这些地方,不仅有碍观瞻,而且也有损哈尔滨市的形象。
建议:
一、职能部门如:公安、行政执法、环卫、公共场所管理等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公共场所犬类的管理。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其他市民的权益,规范养狗人的行为,而且还有利于对公共场所环境的净化。
二、有关部门应对养狗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做到文明养狗。
三、有关部门要在公共场所内设立禁止宠物狗、大型犬进入的警示标牌,并对主要公共场所采取不定期的巡查。一经发现有宠物狗或大型犬出没,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应没收其宠物狗或大型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为了净化公共场所环境,全体市民应发挥其监督作用。发现公共场所有宠物狗或大型犬出没,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