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郭翔鹤北京报 晨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在东城区、西城区等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条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巴哥、北京犬、博美、查理士王小猎犬等小型犬属于可养之列,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等成年体高在35厘米以上的大型犬均禁止喂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平告诉记者:“人大在制定相关政策时的思路是,养狗是一种私权,这个东西,政府不能干涉,政府不能说叫老百姓必须养,也不能规定不能养。但是在私权行使的过程当中,它不能妨害公权,不能妨害其他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那么公权就要介入。”



